1. 雜貨和可食用食品:新鮮肉製品,非包裝食品和飲料,雜貨,可食用食品等。
2. 電池 與電子元件
3. 脆弱的貨物,除非有適當的保護
4. 受控的武器和相關用品
-
a. 槍支(包括仿製品和主要零件)和彈藥, 如弩、催淚瓦斯、催淚瓦斯槍、電擊裝置等。
-
b. 槍支(包括仿製品和主要零件):如手槍、步槍、衝鋒槍、防暴槍、氣槍、霰彈槍、運動槍、麻醉注射槍、鋼球槍、催淚瓦斯槍等。
-
c. 彈藥(包括仿製品):如子彈、炸彈、手榴彈、火箭彈、照明彈、燃燒彈、煙霧彈、信號彈、催淚瓦斯炸彈、地雷、手榴彈、炮彈、火藥等。
-
d. 受控刀具:如匕首、三面刮刀、帶自鎖裝置的開關刃刀(跳刀),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、雙刃、三刃利刀。其他
-
e. 爆破設備:如炸藥、雷管、引信、引爆線、爆破劑等。
-
f. 特殊的間諜設備,如隱藏的竊聽設備,偷竊照片設備,突發收發器,一次性密碼本,隱寫工具,用於獲取資訊的電子監控和攔截設備等。
5. 爆炸性物品
-
a. 煙花爆竹:如煙花爆竹、爆竹、砸碎、開裂、砸碎、彩彈等煙花爆竹及黑火藥、煙火粉、發射紙、引信等。
-
b. 推進劑、推進劑、硝酸纖維素、電點火頭等
- c. 壓縮和液化氣體及其容器
-
d. 爆炸性或窒息性、助燃氣體:如壓縮氧、氮氣、氦氣、氖氣、氣溶膠等。
6. 易燃物品
-
a. 易燃液體,如香水、指甲油、壓縮氣體、酒精等。
-
b. 易燃氣體:如氫氣、甲烷、乙烷、丁烷、天然氣、液化石油氣、乙烯、丙烯、乙炔、打火機等。
-
c. 有毒氣體:如一氧化碳、一氧化氮、氯氣等。
-
d. 易燃液體,如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桐油、丙酮、乙醚、油漆、漆、苯、酒精、松香油等。
-
e. 易燃固體、自燃物質、水易燃 物質、紅磷、硫磺、鋁粉、閃蒸粉、固體酒精、火柴、活性炭等。
-
f. 自燃物質:如黃磷、白磷、硝酸纖維素(含薄膜)、鈦粉等。
-
g. 與水接觸的易燃物質:如金屬鈉、鉀、鋰、鋅粉、鎂粉、電石(碳化鈣)、 氰化鈉、氰化鉀等。
7. 化學和有毒物質
-
a. 氧化劑和過氧化物,如高錳酸鹽、高氯酸鹽、氧化氫、過氧化鈉、過氧化鉀、過氧化鉛、氯酸鹽、溴酸鹽、硝酸鹽、過氧化氫等。
-
b. 有毒物質,如砷、砷、汞化合物、鉈化合物、氰化物、硒粉、苯酚、汞、劇毒農藥等。
-
c. 生化產品、傳染性和傳染性物質,如細菌、炭疽、寄生蟲、排泄物、醫療廢物、骨骼、動物器官、四肢、無硝化動物皮、無藥物的動物骨骼等。
-
d. 放射性物質,如鈾、鈷、鐳、鈈等。
-
e. 腐蝕性物質,如硫酸、硝酸、鹽酸、蓄電池、氫氧化鈉、氫氧化鉀等。
-
f. 前體化學品:如胡椒醛、黃樟素、黃樟素、麻黃鹼、偽麻黃鹼、 羥基轎車、鄰酮、苯乙酸、 溴苯丙酮、醋酸酐、甲苯、丙酮等。
8. 毒品和吸毒工具
-
a. 用於非法目的的麻醉品和精神藥物,以及用於非法目的的前體化學品,捲曲。
-
b. 毒品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:如鴉片(包括罌粟殼、花、芽、葉)、嗎啡、海洛因、可卡因、大麻、甲基苯丙胺(甲基)、氯胺酮、甲卡西酮、苯丙胺、過敏胺等。
9. 非法和違禁的交易物品
-
a. 非法假冒商品, 如假冒或變造的貨幣、證書、公章等。
-
b. 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,如侵犯專利權、商標權、著作權等的書籍、音像製品等。
-
c. 假冒偽劣:如假冒偽劣食品、藥品、兒童用品、電子產品、化妝品、紡織品等。
- d. 禁止入境或出境的物品
10. 動物
-
a. 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,如象牙、虎骨、犀牛角及其製品
-
b. 食品 、藥品 或其他妨礙人畜健康的物品,來自疫區,可以傳播疾病;涉及國家秘密的檔、材料等物品。
11. 非法出版物、印刷品、音像 製品 等宣傳品,如書籍、出版物、圖片、照片、視聽製品等,含有反動、煽動民族仇恨、破壞民族團結、破壞社會穩定、宣揚邪教、宗教極端主義、淫穢內容等, 如果目的地 在中國等。